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明光市杏山伊利石矿共生绢云母矿详查实施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注:申请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需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20〕26号)第二条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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