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东部城区供水能力提升-第三自来水公司扩建设计项目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czmggc202411-005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其他“3.******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①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②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更改为:“3******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
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相关公告信息。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街道池河大道(东)439******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威
招标人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2幢208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代理机构电话:******
日期: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