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明光市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czmggc202411-00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明光市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编号:czmggc202411-008)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中“费用或支付标准:按照《滁州市评标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滁公管〔2017〕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4 号)计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主体:招标代理公司。”现修改为“费用或支付标准:按照《滁州市评标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滁公管(2017)34 号)计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现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民政府
地址:明光市桥头镇
联系人:张兴修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联系人:薛晨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