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港航函〔202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
2.2建设规模: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位于安徽省阜阳市,船闸级别为Ⅱ级,设计代表船型为2000吨级货船,闸室有效尺度为280米×34米×5.2米(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最小水深),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3668万吨。下闸首建筑物等级为1级,上闸首、闸室建筑物等级为2级,导航墙、靠船墩和护坡建筑物等级为3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等级为4级。下闸首为防洪闸首,工程防洪标准与阜阳闸重建工程保持一致。复线船闸闸址处河道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右岸堤防为颍右堤,现状堤防级别为2级、规划级别为1级,本次工程堤身边坡稳定按1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引江济淮二期阜阳站工程(流量45立方米每秒,装机6000千瓦),涉及交叉施工。拟通过引江济淮二期阜阳站工程、阜阳复线船闸工程结合阜阳闸重建工程构建闭合挡水线,使阜阳枢纽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含防洪工程)、航标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和绿化工程、给排水、金属结构安装、机械设备安装、环境保护专项(永久措施、临时措施)、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观测、相关临时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即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施工。
2.6招标项目预算:三角洲综合航运交通枢纽项目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施工预算投资为******3.07元。
2.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施工项目。
(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级堤防工程(或涉及1级堤防的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1)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信誉均须响应。
(2)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禁止其进入安徽省水运行业市场且在有效期内。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水运领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在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
3.1.5项目总工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应业绩;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在职人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收
4.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8.1、8.2)
8.1 招标人
招 标 ******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5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5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么先生
电 话:0551-******、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8-******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电话:******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98号
9. 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